对于《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其一、总则部分,(一下进行细分),(一)目的与依据方面,是为了能够加强公墓管理之功用,进而保护土地资源以及生态环境,还要规范公墓建设以及经营行为,以此保障公墓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才制定了本办法。(二)适用范围方面,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展开的从事公墓建设、经营以及相关管理活动。(三)基本原则方面,其一,公墓建设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乡建设规划,要坚持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原则。2.经营公墓要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准则,去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尊重社会公德以及宗教信仰,保障公墓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在公墓规划与建设方面,首先是规划编制,各地依照实际情形,编制公墓建设专项规划,明确公墓的布局、规模、建设标准等内容,该公墓建设专项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相衔接,且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二)要明确选址要求,首先,公墓选址得符合特定要求,那就是绝不能在耕地、林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禁止建设区间选址。并且,离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500米以内的区域,河流堤坝两侧50米以内的范围,水库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以内的地方,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禁止建设区域都不许建公墓。而应当挑选荒山、瘠地等非耕地来建设,尽可能少占或者不占耕地。其次,公墓选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以此保证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与破坏。(三)对于建设标准,其一,公墓建设得依照国家以及地方相关标准来推动,要合理地去规划墓区的布局情况,进而设置墓位、道路、绿化、停车场等各类设施,其二,墓位理当借助卧式、竖式等规范样式,绝不能够去建造豪华墓、活人墓等那些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墓位,其三,公墓应该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像是骨灰寄存室、祭祀场所、休息区等,以此为公墓使用者给予便利。(四)按审批程序,建设公墓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申请,且提交公墓建设专项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由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起30个工作日内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经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公墓,民政部门发给《公墓建设许可证》。建设公墓的单位得按《公墓建设许可证》所规定的内容去开展建设工作,绝对不可以私自进行变更。三、关于公墓的经营以及管理:(一)对应的经营主体:1.负责经营公墓的单位应当是依据法律规程而设立的企业法人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具备与之相匹配的经营管理方面的能力以及服务设施。2.从事公墓经营的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去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一系列手续,并且要在规定的范围之内开展经营活动。( 二)相关的服务内容:1.从事公墓经营之事的单位应当为使用公墓的人提供如下这些服务即骨灰安葬、寄存等基本的服务。开展祭祀用品销售,以及代客祭扫之类的延伸服务,还有墓区维护、绿化养护等管理服务。公墓经营单位要制定服务规范与标准,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从而接受社会监督。在收费管理方面,其一,公墓经营单位应依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不可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其二,公墓经营单位需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做到明码标价。(四)日常管理方面,其一,公墓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去对墓区的日常巡查工作,还要加强对墓区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以此确保墓区安全、整洁、有序。其二,公墓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公墓使用者的信息登记工作,以及档案管理工作,要妥善保管公墓使用者的相关资料。其三,公墓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公墓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以及管理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四、公墓使用者权益保护 (一)权益内容 其一,公墓使用者享有按照规定使用墓位的权利。2.,公墓使用者拥有于墓区开展祭祀等活动的这般权利,,公墓使用者具备针对公墓经营单位服务质量予以监督的权利,,公墓经营单位理应同公墓使用者签订书面合同,,以此明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墓经营单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供给优质、规范的服务,,进而保障公墓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公墓经营单位应当构建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置公墓使用者的投诉和建议。4.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强化针对公墓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能,以此来切实维护公墓使用者所享有的合法权益。五、关于公墓监督检查的相关事宜(一)监督检查主体方面1.民政部门承担着针对公墓建设、经营以及相关各类管理活动展开监督检查工作的职责。2.土地、规划、建设、环保、价格等多个部门按照各自所明确的职责范围,依法对公墓建设、经营以及相关管理活动实施监督检查。(二)监督检查内容方面1.公墓建设是否契合规划要求以及建设标准。2.公墓经营单位是否依法依规进行经营活动,是否能够提供优质且规范的服务。3.是否保障了公墓使用者的合法权益。4. 公墓有没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像是建造豪华墓、活人墓之类的。(三)监督检查方式1. 进行定期检查。民政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应该定期对公墓予以检查,及时发觉并解决问题。2. 开展不定期抽查。民政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应该不定期对公墓开展抽查,加强对公墓建设、经营以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动态监管。3. 处理投诉举报。民政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应该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并处理公墓使用者的投诉举报。六、法律责任,(一)是针对公墓建设单位的处罚,其一,要是未经批准就擅自建设公墓,那么就会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来予以取缔,会责令限期拆除,还会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其二,倘若公墓建设单位擅自变更公墓建设专项规划、扩大建设规模,那么就会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会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3.有公墓建设单位,其违反了建设标准,去建造豪华墓、活人墓等那些不符合规定的墓位,这种情况呢,会由民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且还要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对于公墓经营单位的处罚,1.要是公墓经营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去办理相关手续,就擅自进行公墓经营活动,那么会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责令其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而且是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的。2.若公墓经营单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增加收费项目,那会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3.墓区经营单位要是没依照规定去提供那种优质且规范的服务,进而损害了墓区使用者合法权益的话,那么就会由民政部门责令其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正,并且还要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要是墓区经营单位违背了日常管理规定,致使墓区的安全、整洁以及有序状态受到了影响呀,那就会由民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其他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呢,要是违反了这个办法规定,在明令禁止建设的区域内去建设墓区的,就会由土地、规划等相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处罚。要是墓区经营单位违反了环境保护规定,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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