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砖将窗户封得死死的,平日的话基本上没什么人居住,仅仅是在清明祭扫的时候才会有人进出⋯⋯在过去的几年当中,江苏这一片,河北这一片,广东这一片等地都被曝光出现了所谓的“骨灰房”,一些业主察觉到,有个别邻居好像是对商品住宅作出了改造,专门用来放置骨灰盒,从这就引发了一系列诸如此类关于公序良俗、住宅属性等问题的担忧以及争议啊。
如今,这一存在灰色的地带迎来了有着明确性的约束。在3月30日的时候,新修订的那部《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开始实施,此《条例》是从1997年颁布之后将近30年的时间里首次进行的全面修订。在第三十八条当中明确做出规定:禁止把居民住宅专门用来安放骨灰。
有受访问及的在殡葬领域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表示,《条例》施行规定禁止“骨灰房”这种情况,这是针对与之相关的一些混乱状况所做出的具体应对举措,与此同时,更为关键重要的是,借助增强在殡葬方面所提供服务的公益性质特点,去搭建构造更完备完善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架构,以此来缓和缓解供给与需求之间出现的失衡状态,最终达成让基本的殡葬服务能够做到公平地被享有、可以方便获取到的目的。
AI插画/adan
过去的“三不管”地带
将去年3月,广东佛山一处小区的三套住房,因装修风格奇特迥异,被邻居质疑怀疑用来存储骨灰,随后引发了多位业主的抵制。社区经过核查之后进行辟谣,表明房屋虽设有“佛堂”区域,然而并没有存放骨灰。即便如此,这仍旧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众对于“骨灰房”的敏感以及焦虑。
“骨灰房”并不是一个归于法律范畴或者专业领域的概念,实际情况之中,存在一些家庭,他们会把亲人的骨灰暂且放置在家中,与此同时,住所内的人员也依旧正常居住,长期致力于处理房地产纠纷的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王玉臣,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时表明,这样的情形通常并不属于“骨灰房”,其关键与否在于是否是“专门用于”这一情况。
他点明,以往讨论期间的“骨灰房”样式较为繁杂,像是有人把商品房特意用来放置骨灰,还有人在手续不完备的情形下,于农村或者偏远地带新建房屋,用以集中放置骨灰。“能够简单理解成,骨灰被放置在了并非殡仪用途的房屋之中。”。
2024刚开头,王玉臣在江苏某个地方出差之际,有个当地的当事人讲起,自己当初差一点就租到了好像是“骨灰房”的屋子,“有一些房子的卫生间被封闭起来了,又或者某些朝阴面的房间被锁上了”。房东通常不会主动去说起,他是后来被当地人提醒了才察觉到的。那个地方离上海比较近,房价是比较低的。与之相关的传闻在一定程度上还压低了小区的房价,使得出租的难度增加了。
拥有多个身份的受访者着重表明,“存放骨灰的房屋”仅仅属于个别事例,根本称不上是广泛存在的现象。然而,中国殡葬领域相关协会曾经担任秘书长一职的孙树仁向《中国新闻周刊》郑重强调,由“骨灰房”所引发的潜藏着的后果绝不能够被忽视。
他表明,民法典清晰规定,住宅不能随意变更房屋用途,“骨灰房”实际上是私自把商品住房用作其他用途,甚至有可能用以经营。并且骨灰存放归属于殡葬设施范围,“理应经过民政审批,得符合规划以及消防要求,普通住宅明显不具备这些条件。比如说一旦涉及祭祀用火,风险也是无法控制的”。
另外,这般行为冲撞公序良俗,住宅被当作“阴宅”使用,会致使邻里心理感到不适,对社区安全和和谐造成影响。依据公开的报道,多地出现的疑似“骨灰房”,均遭到了业主的反对。在业主经过多次抵制之后,上述佛山小区的相关业主最终拆除了相关装修,把房屋恢复成了毛坯的模样。
孙树仁觉得,要是在《条例》里没有明确规定予以禁止的话,“骨灰房”这种现象有可能会长时间徘徊在监管的灰色区域内。民政部门觉得这不归自己管,因为并不属于殡葬设施;房管部门觉得房屋结构以及安全不存在问题,所以没办法去干涉;监管部门表示这是发生在私人住宅的情况,没有权力进入屋内进行检查,如此便形成了“三不管”的地带状态。这同样会给个别中介以及资本提供谋取利益的空间。新修订的《条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十分有必要的。
在王玉臣的认知里,《条例》针对“骨灰房”的规范并非借助单独条文,而是置于一整套制度体系内。除第三十八条明确予以禁止之外,新规明确了监管体系,即以民政部门作为主导,同时牵涉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十余个部门,并依据职责协同进行管理。与此同时,《条例》作出规定,新建殡葬设施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划拨方式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并非进行商业开发,从源头强化了公益属性。然而,王玉臣表明,于具体执行期间,“骨灰房”的认定依旧存有一定模糊地带,并且相关行为具备一定隐蔽特性,要是缺少有效举报,基层监管在发觉以及取证层面依旧遭遇现实困难。
探索公益性安葬
近来这些年,那场围绕着 “骨灰房” 的讨论,较多地出现在一线城市周边、房价相对较低的那些地区呀。那些接受访问的人全都认为,“骨灰房” 的出现,除去监管边界模糊这一情况之外,更深层次的缘由在于此前殡葬资源供需结构并不平衡呢。
大城市里,土地资源处于紧张状态,经营性公墓在供给方面有限,价格相对较高,而且,部分地区收费情形不透明,“天价墓地”这类话题,曾一度引发了极为巨大的争议。
殡葬业内人士周建中,于上海从业达三十多年之久,他向《中国新闻周刊》表明,“骨灰房”事实上并非是在近些年才出现的情况。早在十多年之前,随着房价呈现出上涨的态势,在诸多因素相互叠加的状况下,诸如土地稀缺、供给受到约束、需求具备刚性等,上海的崇明以及江苏等地就曾经流传过存在“骨灰房”的相关说法。
周建中说,“骨灰房”虽是个别情况,然而背后所蕴含的潜台词在于,之前公益性殡葬设施供给欠缺,体现为数量不足,以及骨灰格位价格并非足够普惠等诸多问题,当殡葬供给服务难以符合需求时,就有一部分人选取了替代办法。
新修订的《条例》,在其开篇之处提出了“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进而建立起殡葬服务基本项目清单,把遗体接运纳入清单范围,把遗体存放纳入清单范围,把遗体告别纳入清单范围,把火化纳入清单范围,把骨灰寄存纳入清单范围,把生态安葬纳入清单范围,还把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等纳入清单范围,并且依法制定收费标准。
直至 3月底时,全国范围内(其包含着2543家殡仪馆,这里面含括殡仪服务站)有数量达17676家的公墓(此项涵盖骨灰堂),它们的价格收费信息已然上线 ,依据有关部门所做的统计,借助全面推行明码标价以及网络集中公示这相应行为,群众平均治丧所需费用降低了33%,而经营性公墓的墓位均价下降幅度为20%。
有多位接受访问的殡葬领域从业者都表示,《条例》对“骨灰房”予以禁止,在此背后,更为关键的是借助强化殡葬服务的公益性质,去构建更为完备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以此缓解供需不平衡的状况,使得基本殡葬服务具备公平性且能够被大众获取,同时还能引导人们选用更为集约、环保的安葬形式。
在公墓范围以外,《条例》当中有所提及,国家同样倡导骨灰以格位形式进行安葬,就像骨灰堂那样,一般情况下不会收取费用或者只是适度收取格位使用方面的费用以及维护管理方面的费用。和“骨灰房”不一样,骨灰堂在建设的时候会经历审批流程并且有着规范的管理举措。周建中作出解释,骨灰堂、公墓、殡仪馆这三者均归属殡葬设施范畴,是为了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而必需具备的设施,通常是由政府作出安排,具备非营利的性质。
周之远是在西南地区一家连锁墓园从业10年的销售人员,他向《中国新闻周刊》提到,近些年来,他留意到本地的骨灰寄存量显著增加。以往,很多家属会在逝者离世后,两三天内便完成墓地安葬。然而如今,好多人会先把逝者骨灰寄存起来,还说“一年寄存费用只需不到300元,安葬周期明显变长”。另一位重庆殡葬从业者也讲了,2020年前当地骨灰堂有8000个存放格位,可一直没满;2020年之后,新建了15000个格位,可还是供不应求。
许多地方同样在开展建造以及推出更多具有公益性质的骨灰存放设施的工作,举例来说,在2021年的时候,天津公布了《关于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到了2023年,江苏提出要在全省范围内去新建、扩建100个城市与乡村的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就在今年3月,常州市启用了城市公益骨灰存放楼的“长期寄存区”,该区域一期提供4000多个格位,收取的是零墓位费,仅仅只收取基础维护费用。
在这样的背景状况之下,这是不是就意味着殡葬这个领域正在朝着去除市场化的方向发展呢?《条例》一方面明确了殡葬事业是属于公益性质的事业,而另一方面又把殡葬服务划分成了基础项目以及非基础项目,对于非基础项目,要由政府部门进行合理的确定,并且还实行严格的收费管理。
最近几年,殡葬改革不断往前推进,周建中所在的那家市场化殡葬企业,对墓地价格做了下调处理,还增添了一些具有普惠性质、价格较为低廉的产品。在他的认知当中,最近几年针对殡葬行业展开的治理,实际上并非是针对市场主体,而是意味着政府对自身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毕竟国内占据绝大多数数量的公墓以及殡仪馆,都是由政府占据主导地位。从企业的视角来看,他坚定地觉得这样的调整具有必要性,“殡葬所具备的基本服务一定要达到普惠、能够让大众触及的标准,要是连基础服务都没办法做到位,后续的个性化服务也就根本没有办法展开论述”。
山东济南一家陵园内的骨灰堂 图/IC
生态节地安葬仍需要引导
除公益性骨灰堂外部,《条例》多次提及生态安葬,作出规定,在实行火葬的区域,对骨灰海葬、树葬、花葬 、草坪葬 等之类多种安葬方式予以鼓励以及引导;在允许土葬的区域,对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且不硬化、不立碑等安葬方式予以鼓励以及引导。
去年,记者去探访上海的一家墓园,当时注意到,除了传统墓葬之外,存在多片区域,这些区域专门用来进行花葬、草坪葬等。逝者的骨灰被埋在树木下方,处在花坛下方,还埋在草坪下方,不再设置独立的墓碑,而是用小型的平卧标识当作纪念,有的被设计成金属树叶等简约形式。
早在2016年,民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对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尽可能减少土地占用的前提下,用更环保、更简约的方式去处理骨灰或者遗体。在过去十年间,许多地方推动生态节地安葬的方式,从早期的政策倡导,逐渐转变为以财政补贴作为核心的引导方式。
近日央视进行报道,当下全国已有28个省份颁布了节地生态安葬相关政策,实施了奖补举措,选择这种安葬方式的数量逐年递增,占比约为4%,依据公开资料,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补贴标准在3000元和4000元之间,另有一些区域通过减免墓位费用,给逝者家属或者公墓单位予以一定的补助。
不过,从现实状况来看,殡葬观念仍旧处于转变的进程之中,周之远向《中国新闻周刊》传达,往昔“入土为安”差不多是默认的选择项目,特别是在“60后”“70后”这一群体里更为广泛普通,在短视频传播、政策指引以及墓地价格的对照之下,这种观念徐徐变得松动,“并且,越来越多的决策开端由年轻人来引导,他们对于这类生态安葬产品的接纳程度更高”。
可是他也承认,就整体情形而言,挑选节地生态葬的人仍旧是少数,“80%以上的人依旧会为父母筹备最基础的丧事”,即便政府颁布了免费亦或是补贴政策,然而实际占比依旧有限,“在我们的客户里头,这类人群占比不到5%,在不缺资金的状况下,大多数家庭还是会趋向于选择用传统方式去安葬老人”。
于农村区域当中,这般观念的束缚显得更为显著,好多农村老人觉得,倘若摒弃守灵以及出殡等传统,进而选取生态安葬,“那可是会被村里的人去讲些议论的话语的”,而且生态葬还会被一部分人当作“随随便便地安排埋葬方式”。
孙树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多次提及,公众对于生态安葬的认知有所提升,其关键并非在于补贴金额,而是更在于殡葬礼仪自身的重塑。
(应受访者要求,周建中、周之远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