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那个被称作《殡葬管理条例》的,也就是以下简称为《条例》的,它属于对我国殡葬管理制度展开的一回具备系统性以及有着深层次意味的完善成果,这成果为加强并且规范殡葬服务管理给予了相当重要的法治方面的保障。《条例》秉持公益惠民、文明节俭、绿色生态这样一种导向,围绕着殡葬活动那涵盖全链条的各个环节推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这些举措为引导塑造出文明现代的殡葬新风尚奠定了法治基础。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凭借公益惠民举措引导安葬方式渐渐转变,近些年来,我国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各地陆续出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把它纳入惠民殡葬的保障范畴,且取得阶段性成效,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条例》确切提出国家倡导推行不占地或者少占地的安葬方式,在实行火葬的区域,鼓励和引导骨灰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在允许土葬的区域,鼓励和引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不硬化、不立碑等安葬方式。这些方式有助于减少土地硬化,降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一方面,《条例》把生态安葬以及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所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纳入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清单范畴,对于实行生态安葬的情况,鼓励条件具备的地方给予适度补贴,进而减轻群众的丧葬负担。另一方面,《条例》规定用于骨灰格位安葬的骨灰堂不收取或者适度收取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为丧属提供了长期稳定且负担轻的骨灰安放方案。这些措施保障了节地生态安葬的公益性质,强化了其惠民性质,进而增强了群众对生态安葬的认同程度,提升了接受程度。另外,《条例》明确规定了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的用地保障,像要求公墓划出一定区域用于生态安葬以及骨灰格位安葬。这样的种种措施,有助于增强节地生态安葬的服务供给能力,提高安葬服务的可及性,推动节地生态安葬从理念倡导逐渐转变为普遍实践。
再者哩,要严格地规范公墓建设,凭借生态环保理念去引导殡葬观念回归起初的本真状态。先前某些地区出现的硬化大墓、豪华墓这般的现象,不但致使土地资源被浪费掉,给绿水青山增添了沉重的生态负担,还进一步加剧了攀比之风,给好多家庭带来经济方面的负担。《条例》明确把“节地生态”归入殡葬设施建设的原则范畴,秉持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作为导向,针对公墓建设给出多项具体的规定。一则,《条例》将公墓建设标准予以细化,明确指出公墓理应推行墓位以及墓碑的小型化,对公墓墓位占地面积以及墓碑高度进行严格限制,严禁以变相的方式去扩大墓位并且使用高档材料。这些规定能够助力减少因公墓建设而致使产生的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及土地资源的浪费。二则,强化针对公墓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明晰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并且针对建造超标准墓位、在禁止区域建坟等违法行为设定相应的处罚措施。这些举措,在对公墓建设予以规范之际,还引导公众,把情感表达,从物质攀比转变为精神追忆,推动殡葬观念,回归到缅怀与传承的本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文明发展。
三、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朝着文明节俭的方向培育殡葬方面的新风尚。移风易俗深层蕴含的价值,体现于要为群众能够接受并且践行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打造出共识基础以及环境方面的支持。基于此,《条例》始终坚持把教育引导跟规范约束二者结合起来,促使文明殡葬风尚得以养成。在宣传引导这个层面,看重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基层组织、媒体、互联网平台等多个主体协同合作,从而形成正向的引导。于行为规范范畴内,严格地规范殡葬服务市场,针对那诱导大操大办以及强迫接受服务这般损害丧属权益的行为,要依据法律进行处置并且向社会予以公开。在祭扫方式层面,倡导文明、低碳以及安全的祭扫。这些规定给群众挑选文明、生态的殡葬方式提供有力的支持与保障。除此之外,《条例》鼓励农村红白理事会等组织协助群众文明节俭地办丧事,营造出“节俭办丧事,文明寄哀思”的良好氛围,进而让群众更自觉、更顺畅地去践行殡葬新风。
《条例》借助推广节地生态安葬,通过严管公墓建设,经由倡导文明新风等一系列制度安排,促使安葬服务达成惠民便民的状态,让公墓建设实现集约环保的目标,使移风易俗变得更易被接受,这对促进我国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会产生深远意义。

